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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二三事

信息来源于:竹山在线 发布时间:2009/6/13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李宜寨
  竹山县在开展 “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中,把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三跨三分离”案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想千方设百计解决这些疑难信访问题,达到了省市提出的“减少存量,控制增量”的目的。去年以来,全县先后派出6个工作专班,远赴河北省遵化市、山西省繁峙县、四川省木里县和本省的襄樊市,为外出务工伤残人员徐之冬、王荣高分别争取到8万元和7万元的伤残补助;为因车祸失踪的外出务工者家庭争取到13万元的赔偿款;圆满解决襄樊市襄北监狱服刑人员王淼服刑期间,因截肢与监狱方发生的纠纷案件。全县排查的7起“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全部得到化解,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维护伤残者权益,北上河北遵化
  2008年4月17日,竹坪乡宽坪村二组村民徐家宽带着伤残的儿子徐之冬进京上访,反映儿子徐之冬2007年在河北遵化市建明镇高明铁矿务工期间出现事故,造成腰部重伤致残,一直未能得到合理补偿一事,要求解决继续治疗费用和相关补偿。
  该县接到市驻京办劝返通知后,迅速安排人员将徐氏父子劝返回乡。县信访局和竹坪乡党委、政府在认真接待并弄清上访人具体情况后,及时向县委、政府递交 《信访摘报》,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县里迅速组成了由竹坪乡乡、村干部、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和信访当事人组成的专班,于5月10日赴河北省协调处理这起跨省疑难信访案件。
  工作专班到达目的地后立即开展协调处理工作,由于上访人务工的铁矿属私人经营,经营者多方刁难工作人员。5月15日,该县接到专班干部反映,他们受到不明身份人员的恐吓、威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所住宾馆经常有人跟踪骚扰。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们只好一天换一个宾馆。竹山县迅速以县委、政府名义向遵化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恳请合理解决徐之冬在铁矿受伤致残相关事宜的函》,同时,县信访局也向遵化市信访局发函,请求协调处理好此事。随后,经过工作专班的多方努力,在遵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事发地和户籍地两地党委政府共同为伤残者提供了法律援助。5月30日,通过近一个月的艰辛努力,经当地法院判决,成功为徐之冬争取到10万元的伤残补助。
  救助困难家庭,两进四川木里
  2008年8月29日,潘口乡魏沟村三组村民吴少兵等6人在四川省木里县华贯公司务工期间,受该公司指派乘坐公司安排的车辆到西昌市加工钻杆,在盐源县境内,所乘车辆刹车失灵,人车飞入50米深的河谷中,造成4人失踪,重伤、轻伤各1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因地势险要,山洪湍急,吴少兵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事故发生后,吴少兵妻子袁修芬赶到事发地,找到华贯公司要求解决死亡赔偿事宜,该公司置之不理。无奈之下,袁修芬先后到木里县公安局、法院、安监局、劳动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请求解决问题,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当事人在木里县碾转一个多月,花费15000多元,在事情没有任何解决的希望后返回老家,向竹山县委、政府求助。
  竹山县委、政府接到袁修芬的诉求后,迅速调查了解此案。于2008年10月16日以竹政函[2008]130号《竹山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解决袁修芬信访问题的函》,传真至木里县政府。10月17日,木里县发来复函。针对木里县多方推卸责任的复函,竹山县政府又于10月23日再次以竹政函[2008]132号复函传真至木里县,要求慎重对待此案。同时,县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县、乡、村三级工作组赴木里县协调解决吴少兵工亡案善后事宜。工作组到达木里县后,木里县委政府安排县信访局有关负责人出面协调处理此事,在事件协调处理过程中,华贯公司多方找理由推卸责任,拖延时间。
  一个星期后,在木里县政府的督促下,作为鸭嘴河工程项目建设方的武警水电三总队派出代表与竹山工作组进行了正式会面。而华贯公司负责人不是避而不见,就是百般推脱责任。县工作专班经过20余天的艰难交涉,事件没有得到解决,导致首次协调处理工作失败。
  今年4月,在全市开展的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突击月活动中,竹山县再次将袁修芬上访案作为重点疑难案件,摆上议事日程。县劳动局、县司法局再次组成专班,赴四川省木里县解决上访人反映的问题。5月8日,县里派出的工作组经过多方协调、艰苦谈判,终于博得了武警水电三总队的同情与支持,达成了由该总队为华贯公司先行垫付13万元赔偿款的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失踪人员必须等到2年后方可宣告死亡,如果不是县领导的高度重视支持,县工作专班艰苦工作,等到两年后,民工异地维权成本将更高,权益落空的风险将会更大。
  关爱农民工兄弟,西出山西繁峙
  2007年7月,楼台乡官坪村村民王荣高,在山西省繁峙县华胜磁选有限责任公司4号矿务工期间工伤致残,经繁峙县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同年11月被祈洲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6级伤残。繁峙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2007]劳动仲裁第15号裁决书,裁决用人单位繁峙县华胜磁选有限责任公司赔付王荣高各项费用75515.5元。用人单位不服裁决,向繁峙县法院提起诉讼。2008年8月,繁峙县人民法院以[2008]繁民字第11号民事判决判令用人单位在法律文书生效后20日内支付王荣高62500元。随后,王荣高向繁峙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此期间,繁峙县华胜磁选有限责任公司因法人代表变更,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诿,拒不支付王荣高赔偿费用。作为弱者的王荣高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上街乞讨度日,从山西回到家乡,先后到北京、省、市、县乡政府上访。
  2009年4月,在全市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突击月活动中,竹山县委县政府把此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处理。决定成立由县总工会、楼台乡党委政府、律师、信访当事人组成的维权小组,于4月17日赴山西省繁峙县。维权小组到达山西后,分别与繁峙县人大、政府、政法委、法院和总工会取得联系,就王荣高案的判决结果及落实情况进行了沟通和协调,请求该县法院从快从速将王荣高案件已生效判决执行到位。工作组艰辛的工作,终于赢得了繁峙县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4月26日,繁峙县法院到华胜磁选有限责任公司,对王荣高案实行了强制执行。上访人终于拿到了本属于自己但得来艰难的7万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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